过渡期说明:关于发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9:2013)及其过渡期政策的通知: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新旧文件并行使用。
有机产品认证(OP)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无糖食品认证
纯粮固态白酒认证(BSS)
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认证(WQS)
代用茶产品质量安全认证(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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