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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8-11

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检验检测行业自律,提升认证认可行业治理能力,提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认监委拟在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部署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请各中心依据国家认监委制定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应当在2015年1月底前向国家认监委报送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和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并公开发布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各中心对开展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认监委联系和反馈。
 
  联系人:李璇、张世鹤、谢澄
 
  联系电话:010-82262672、82262767、82262771
 
  传真:010-82260754
 
  邮箱:sysb@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
 
  2014年7月29日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引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按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认监委就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认识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
 
  (一)履行社会责任是检验检测活动的内在要求。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向社会,包括为行政、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相关决定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其核心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坚持独立公正、科学诚信是对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二)履行社会责任是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重要义务。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起着行业主导、技术引领的作用,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是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使命和责任,也是社会对国家质检中心的期望和要求。
 
  (三)履行社会责任是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发展战略和机构文化中,以人为本,不断满足员工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机构品牌化建设和创先争优,增强凝聚力,在和谐共赢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可持续发展,通过推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共同构筑检验检测诚信体系,为建设质量强国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以“公正检测、科学检测、诚信检测”为己任,建立健全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效践行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好机构发展、员工成长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自觉为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作出努力和表率,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总体要求。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要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制度,就履行社会责任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国家认监委将逐步建立审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检查。
 
  三、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诚信责任
 
  1.依法运营。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和规范运营的其他要求,保证独立、公正的法律地位,不从事或从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其检验检测独立性和诚信性的活动,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及欺诈行为,自觉接受政府、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2.规范运营。建立并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量体系,明确其职责、责任和工作程序,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
 
  3.科学诚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自律要求,公平、公正、科学、客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通过科学的手段、严谨的作风、规范的程序、专业的能力、优质的服务和可靠的结果取得社会信任。
 
  (二)经济与服务责任
 
  1.创新发展。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导向和社会热点需求,建立和完善技术研究和创新机制,积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扩展检验检测领域,满足政府和社会发展对检验检测的需求,发挥检验检测对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
 
  2.提高服务水平。在公正、规范、科学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同。
 
  (三)社会责任
 
  1.保障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 制订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2.员工权益。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用工合同及社会保险,建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制度机制,健全收入分配制度,重视人才和培养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业务发展机会,增强员工从事检验检测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3.参与社会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鼓励开展检验检测志愿者活动或志愿服务;在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检验检测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4.报告责任。定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行业动态;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风险,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四)环保责任
 
  做好检验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废气的处理,避免检验检测活动中的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积极运用检验检测技术支持和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
 
  四、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
 
  (一)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把履行社会责任与机构的发展战略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加强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价值观和文化观念。
 
  (二)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自我声明。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内部管理体系的各个层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并就建立履行社会责任制度的内容及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向客户和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保障社会责任在机构管理的各个层面有效实施,保证社会责任制度的持续有效。
 
  (三)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和公开发布制度。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国家认监委报送和公开发布上一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从2014年度起实施),报告和公布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沟通方式,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五、国家认监委对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一)搭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发布平台和交流平台。设立面向社会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平台,公布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社会责任报告;组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交流和提供业务指导;适时建立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的分级评价制度,指导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开展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纳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监督检查内容,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应按时向国家认监委报送社会责任报告,提高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建立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既需要积极探索,更需要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广泛参与实践。国家认监委将根据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建立社会责任内部管理制度和发布报告的情况,做好总结和交流等工作,不断完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社会责任建设工作。
 
  附件: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提纲指南(试行)
 
  附件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提纲指南(试行)
 
  一、编制原则
 
  (一)完整性。符合对外披露本机构工作业绩报告的一般格式和结构要求;遵守国家新闻、信息及广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涵盖国家认监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
 
  (二)客观性。客观、真实地反映本机构在报告期内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绩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计划等;符合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应出现在报告中。
 
  (三)关键性。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对本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利益相关方均有关键性影响,能够较好地体现本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特点;提供有关数据、图表和图片等以丰富报告内容。
 
  (四)利益相关方参与。较全面地反映本机构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
 
  二、报告内容概述
 
  (一)前言。主要包括:本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的承诺;报告的时间和范围界定;报告编制的依据;本机构的社会责任战略、方针、目标和/或价值理念等。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情况。主要包括:本机构建立的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及制度规定,相关体系运行和自我改进情况,利益相关方的识别和参与等。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参照《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提示,并结合本机构的实践和理解,客观、真实反映本机构的情况。
 
  (四)结语。主要包括:本机构对未来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计划,报告反馈联系方式等。
 
  三、补充说明
 
  本编写提纲指南仅供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考,但不限于本提纲所列的内容和形式。欢迎各单位结合实践和对社会责任的理解,积极探索报告的编写风格及具体形式。国家认监委将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和实践情况适时补充完善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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