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2010年全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获证企业的利益,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净化市场,由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大庆市农业委员会联合对食品农产品获证单位及经销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认注【2010】58号)。
二、监督检查内容:
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可信程度,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监督检查方式
由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县区农业(林)局配合,共同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食品农产品获证单位、蔬菜、肉类、粮油专卖场等大型经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大庆市农业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理。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各县区农业(林)局主动收集辖区新闻媒体关于有机产品认证的报道,对于负面报道要及时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相互通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主动与各县区农业(林)局取得联系,共同开展好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2、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同级县区农业(林)局要建立信息互通及长效监管机制,对于日常监管、新闻媒体的报道、发现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要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有机产品认证区域化监管体系。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认证的公信力。
3、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知识的宣传,特别是有机产品生产标准、标志使用、辨识方法等,确保消费者权益,并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五、时间安排
1、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与同级县区农业(林)局建立联动机制。
2、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同级县区农业(林)局应于2011年1月20日前联合开展辖区内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检查,并将总结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相应上级部门。
3、在此期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市农业委员会将联合新闻媒体,对各县区检查组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望各县区检查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检查工作。
六、各检查组成员:
市检查组: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评办 栾洪义 13804692452
大庆市农业委员会 许国华:13069693831
肇源县检查组:
肇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许丽丽:13555520625
肇源县农业局 程远和:13069628998
肇州县检查组:
肇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王兆鹏:13796593238
肇州县农业局 崔凤荣:15245982777
杜蒙县检查组:
杜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姜柄国:13089046938
杜蒙县农业局 于金华:13664599380
林甸县检查组:
林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海军:13836832468
林甸县农业局 李庆芳:15845914147
萨尔图区检查组:
质量技术监督局萨尔图分局 吴艳:13945600615
萨尔图区农林局 王志辉:13936909788
让胡路检查组:
质量技术监督局让胡路区分局 幺大庆:13059088786
让胡路区农林局 朱云飞:13304860966
红岗区检查组:
质量技术监督局红岗区分局 施铭明:13946908832
红岗区农林局 王文华:13766509274
龙凤区检查组: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凤区分局 李树岩:13199044558
龙凤区农林局 韩冬香 :15004572008
大同区检查组:
质量技术监督局大同区分局 林立爽:13224584758
大同区农业局 邵文举:13836959811
开发区检查组: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分局 史良:13936872482
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大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0年 12月 29 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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